宝鸡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是共青团宝鸡市委主管、宝鸡市民政局登记管理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协会实行会员制,围绕“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开展工作。协会为青少年社会工作者提供学习、交流、联谊、协作的平台;团结和帮助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围绕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就业创业、身心健康、困难救助、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等方面开展工作;深入了解、监测青少年发展动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涉及青少年的科研项目和项目推广;推动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行业建设;全面结合宝鸡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承担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相关业务。 机构负责人刘建伟,首都师范大学临床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医师、心理咨询师,承担青少年成才课题研究并身体力行“中国青年志愿者活动”,倡导青少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现实践成才观,此项工作受到了各级党、政、军、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2003年2月27日,刘建伟同志做为“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团中央的表彰,并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中央电视台及省、内外各大媒体均做了报道,《宝鸡日报》2003年2月5日头版头条发表长篇通讯,专题介绍刘建伟同志的先进事迹。 协会先后被市文明办确立为“宝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被市依法治市办确立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基地”、被市残联确立为“志愿助残服务工作站”、被市创建幸福家庭领导小组办公室确立为“青少年健康志愿者服务队”,市委组织部确立为“创新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单位,被宝鸡市人才交流中心确立为“宝鸡市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被司法局确定为“法律援助青少年工作部”。 协会被宝鸡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先进社会组织”。会长刘建伟同志被授予“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和全省“五五”普法教育先进个人,获宝鸡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当选为金台区人民代表。2012年3月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授予“2011年度优秀社工人物”称号。 2012年3月,陕西省在宝鸡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宝鸡市“青春驿站”社会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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