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招聘 医疗 住宿 装修 建材 房产 招聘 医疗 住宿 装修 建材 宝鸡租房,宝鸡招聘,手机维修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宝鸡医院,宝鸡中医,宝鸡名医,宝鸡心理咨询,宝鸡按摩,宝鸡皮肤病
宝鸡特产,宝鸡绿色食品,宝鸡野味,宝鸡食疗,宝鸡市场,宝鸡商场,宝鸡布艺
城市切换  宝鸡企业名录  宝鸡网址导航  宝鸡网店导航  网上办事导航  手机扫描导航  正典手机网  全国名站导航  正典信息收录
搜索信息
搜 全 网 搜 本 站
  当前查询位置:首页 > 公检法司 > 法律工作者 >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点击 发布资讯信息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 合 同 第一分编 通  则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上一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目录) >>>  下一章

本篇由: 正典查询 编辑发布。                    如有异议敬请联系 0917-3200114 予以解决。
公司地址: 宝鸡市天同国际 微信/QQ: 未知
乘车路线: 欢迎使用“正典查询网”发布您的业务信息 公司网址: http://www.zd158.com



以城际为单元的目录信息查询平台  供给侧目录清单  社会资源标准化选择系统  

向全社会双向免费开放 

告别“求索的烦恼”  共享“选择的便利”  让一切更简单


   
关注指数:1478
  资讯信息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三分编 第二十九民法典 第二编 第一分编 第二章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八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七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六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五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四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三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二民法典 第二编 第四分编 第十九民法典 第二编 第四分编 第十八民法典 第二编 第四分编 第十七章
民法典 第二编 第二分编 第九章 民法典 第二编 第二分编 第八章 民法典 第二编 第二分编 第七章 民法典 第二编 二分编 五章 国家
民法典 第一编 第十章 期间民法典 第一编 第九章 诉讼民法典 第一编 第八章 民事责民法典 第一编 第七章 代 理
民法典 第一编 第六章 民事民法典 第一编 第五章 民事民法典 第一编 第二章 自然人民法典 附 则
民法典 第七编 第八章 高度危民法典 第七编 第四章 产品责民法典 第七编 第三章 责任主体民法典 第七编 第二章 损害赔
民法典 第七编 第一章 一般规民法典 第五编 第一章 一般规民法典 第四编 第六章 隐私权民法典 第四编 第五章 名誉
民法典 第四编 第四章 肖像民法典 第四编 第三章 姓名权民法典 第四编 第二章 生命权民法典 第四编 第一章 一般规定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三分编 第二十八民法典 第三编 第二分编 第二十七民法典 第三编 第二分编 第二十六民法典 第三编 第二分编 第二十五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二分编 第二十三民法典 第三编 第二分编 第二十章民法典 第三编 第二分编 第十四章民法典 第三编 第二分编 第九章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民法典 第二编 第五分编 第民法典 第二编 第四分编 第民法典 第二编 第三分编 第十
民法典 第二编 第二分编 第民法典 第二编 第一分编 第民法典 第一编 第一章 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目录
  当前查询位置:首页 > 公检法司 > 法律工作者 > 民法典 第三编 第一分编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点击 发布资讯信息  
 
宝鸡网购商铺导航更多网购商铺
宝鸡机床配件
宝鸡钛合金大全
宝鸡市钛业
宝鸡市工矿配件
宝鸡钛批发
宝鸡健康食品
陕西特产食品店
陕西特产美食店
秦韵美食
岐山家乡味道
开通城市: 宝鸡 
友情链接: 宝鸡恒鑫海绵厂  宝鸡轩辕礼品  博科石油机械  鹤柏麻辣烫  住阁亮制漆  8000家  大公网  第一人才网  拍拍赚  快码众包  宝鸡优秀企业联展  本地国级品牌联展  本地省级企业联展  本地市级企业联展  行政区划  国家数据  街景地图  卫星地图  话说陕商  秦游  儒家网  陕西文化信息网  列表网  前瞻产业研究院  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便民查询网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  太原市宝鸡商会  国家网信办  中国互联网数据平台  世界互大会联网  习近平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讲话  国务院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意见  商品查询  国际商品分类  宝鸡公共就业服务网  博雅地名网  工标网  创客中国  宝鸡人才网  算法背后的数字伦理 
版权所有:正典查询网 陕ICP备2024029982号 联系电话:0917-32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