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简称政协宝鸡市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组织,是宝鸡市最具广泛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1949年7月14日宝鸡解放,10月8日宝鸡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组成人员,张毅忱当选为主席,贺光直、刘森、王祖儒、杨紫梁为副主席。在12月召开的一届二次会议上,又将常务委员会改名为协商委员会,代行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0年7月召开了第二届宝鸡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议,选举任戈白为主席,杨紫梁、高希齐、许振湖为副主席,韩象伟为秘书长。1951年11月召开了第三届协商委员会议,选举薛志仁为主席,杨紫梁、高希齐、许振湖为副主席,韩象纬为秘书长。1952年12月,召开第四届协商委员会议,选举薛志仁为主席,王祖儒、杨紫梁、高希齐为副主席,韩象维为秘书长。
1954年7月,随着宝鸡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人大组织机构的正式成立,宝鸡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不再代行人大职权,遂于1955年7月,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邰光瑞为主席,杨紫梁、高希齐、为副主席,杨汉鼎为秘书长。1957年7月政协宝鸡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薛志仁为主席,杨紫梁、高希齐、刘翰卿为副主席,杨汉鼎为秘书长。1959年9月政协宝鸡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薛志仁为主席,何远平、高镒挺、张伯华、杨紫梁、刘翰卿为副主席,李锟玉为秘书长。1962年12月,政协宝鸡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邰光瑞为主席,曹振宇、高镒挺、张伯华、任志超为副主席,王自修为秘书长。
1966年至1976年这十年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市政协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各项工作被迫停顿,很多政协委员和各界民主人士遭受了严重的打击和迫害。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10年“文化大革命”。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也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1979年5月,在宝鸡地、市机构分设后不久,中共陕西省委批准恢复宝鸡市政协组织。随即在中共宝鸡市委领导下,成立了政协宝鸡市第五届(沿用原政协宝鸡市委员会届次)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由朱子彤任组长。1980年8月,宝鸡地、市机构同时撤销后,新设立的中共宝鸡市委按照新的规定精神,调整了原宝鸡市政协筹备领导小组成员,由张号任组长。经过筹备,政协宝鸡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83年5月召开,选举毛明发为主席,田世珍、任志超、张伯华、祖兆良、王昌烈、刘锦才、崔志文为副主席,田世珍兼任秘书长(后马麟为秘书长)。1988年8月,政协宝鸡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毛明发为主席,田世珍、任志超、张伯华、王昌烈、祖兆良、李垚、刘保荣、高景明、张杰为副主席,王尚志为秘书长。1993年1月,政协宝鸡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朱宗柱为主席,关正利、李垚、李大信、傅国城、逯玉中、何泰来、傅忱、徐明正为副主席,刘永中为秘书长。1998年2月,政协宝鸡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陈继荣为主席,傅忱、傅国城、逯玉中、徐明正、关鸿英、关连庆、杨作云为副主席,刘永中为秘书长。2002年2月补选田志刚、黄哲为副主席。2003年2月,政协宝鸡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陈继荣为主席,田志刚、黄哲、翟震中、陈靖劳、王虎贤、蔡元兴为副主席,蔡旭为秘书长。2007年12月,政协宝鸡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张民义为主席,陈靖劳、黄哲、王虎贤、倪宝生、李明、张望、何凤娥为副主席,沈勇飞为秘书长。2012年2月,政协宝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张民义为主席,倪宝生、黄哲、王虎贤、李明、张望、张宗智、宋建国为副主席,王志林为秘书长。2017年2月,政协宝鸡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白升安为主席,王虎贤、张望、宋建国、李兴安、徐勇、和慧敏为副主席,李献卿为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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