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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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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公务员法 第一章 总 则公务员法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公务员法 第三章 职务、职级与级别
公务员法 第四章 录用公务员法 第五章 考 核公务员法 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公务员法 第七章 职务、职级升降
公务员法 第八章 奖 励公务员法 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公务员法 第十章 培 训公务员法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公务员法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公务员法 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公务员法 第十四章 退 休公务员法 第十五章 申诉与控告
公务员法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公务员法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公务员法 第十八章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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