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招聘 医疗 住宿 装修 建材 房产 招聘 医疗 住宿 装修 建材 宝鸡租房,宝鸡招聘,手机维修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宝鸡医院,宝鸡中医,宝鸡名医,宝鸡心理咨询,宝鸡按摩,宝鸡皮肤病
宝鸡特产,宝鸡绿色食品,宝鸡野味,宝鸡食疗,宝鸡市场,宝鸡商场,宝鸡布艺
城市切换  宝鸡企业名录  宝鸡网址导航  宝鸡网店导航  网上办事导航  手机扫描导航  正典手机网  全国名站导航  正典信息收录
搜索信息
搜 全 网 搜 本 站
  当前查询位置:首页 > 劳安就业 > 企管培训 > 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 解 点击 发布资讯信息  
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 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    解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九十九条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第一百零一条  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第一百零二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第一百零三条  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第一百零四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  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本篇由: 正典查询 编辑发布。                    如有异议敬请联系 0917-3200114 予以解决。
公司地址: 未知 微信/QQ: 未知
乘车路线: 欢迎使用“正典查询网”发布您的业务信息 公司网址: http://www.zd158.cc
   
关注指数:1120
  资讯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 第一章 总 则企业破产法 第二章 第一节 申 请企业破产法 第二章 第二节 受 理
企业破产法 第三章 管理人企业破产法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 债权申报
企业破产法 第七章 第一节 一般企业破产法 第七章 第二节 债权人企业破产法 第八章 第一节 重整申企业破产法 第八章 第二节 重整计
企业破产法 第八章 第三节 重整计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 解企业破产法 第十章 第一节 破产宣企业破产法 第十章 第二节 变价和
企业破产法 第十章 第三节 破产程企业破产法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企业破产法 第十二章 附 则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当前查询位置:首页 > 劳安就业 > 企管培训 > 企业破产法 第九章 和 解 点击 发布资讯信息  
 
宝鸡网购商铺导航更多网购商铺
宝鸡机床配件
宝鸡钛合金大全
宝鸡市钛业
宝鸡市工矿配件
宝鸡钛批发
宝鸡健康食品
陕西特产食品店
陕西特产美食店
秦韵美食
岐山家乡味道
开通城市: 宝鸡 
友情链接: 宝鸡恒鑫海绵厂  宝鸡轩辕礼品  博科石油机械  鹤柏麻辣烫  住阁亮制漆  8000家  大公网  第一人才网  拍拍赚  快码众包  宝鸡优秀企业联展  本地国级品牌联展  本地省级企业联展  本地市级企业联展  行政区划  国家数据  街景地图  卫星地图  话说陕商  秦游  儒家网  陕西文化信息网  列表网  前瞻产业研究院  陕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便民查询网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  太原市宝鸡商会  国家网信办  中国互联网数据平台  世界互大会联网  习近平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讲话  国务院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意见  商品查询  国际商品分类  宝鸡公共就业服务网  博雅地名网  工标网  创客中国  宝鸡人才网  算法背后的数字伦理 
版权所有:正典查询网 陕ICP备2024029982号 联系电话:0917-32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