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报销规则 1、本人终身免费用血规则: 本人累计献血有效量超过1000ml以上(包含1000ml)者,终身免费用血。 终身免费:本人用所有血液按照血站出库价格报销全部费用。 2、本人献血量不到1000ml: (1)可报销血量为献血量的5倍,即献血量*5(或剩余可报销血量)有多少量,就可免费用血多少量。献血日期与用血日期间隔小于5年且大于三个月的。 (2)可报销量为献血量的1倍,献血日期与用血日期间隔大于5年或小于三个月的 3、亲属可用血液报销规则: 可报销血量为亲属献血量的1倍,即献血量(或剩余可报销血量)有多少量,就可免费用血多少量。献血日期与用血日期间隔小于5年的。 4、亲属用血与本人用血规则的影响: (1)本人献血量未达到1000ML时,本人与亲属用血相互影响。 (2)本人献血量达到1000ML后,本人与亲属用血不相互影响。 5、献血与用血R(h)不同时报销规则: (1)献血者献阳性,用血者无论使用的阴性血还是阳性血,报销金额一律按阳性产品金额计算。 (2)献血者献阴性血,用血者使用阴性血则按照阴性血报销,使用阳性血则按照阳性血费用报销。 6、用血量换算关系:
不同产品用血产品量与献血全血量换算关系。 (1)1U红细胞类血液按照200ML全血量计算。 (2)1治疗量血小板类血液按照800ML全血量计算。 (3)1U冷沉淀按照100ML全血计算。 (4)1ml血浆按照0.5ml全血计算。
7、可报销价格自动计算方法: (1)患者用血产品量*产品单价 (2)患者用血产品量*与全血换算系数*全血单价(献全血用血小板情况且本人非终身免费情况下)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宝鸡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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